福清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,专门成立龙江综合"整治办"、饮用水水源"保护办"等机构,出台多项举措,从人力、物力、财力上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。
深入调查,奠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整治基础。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周边地区深入调查、监测,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,为开展整治保护决策提供依据。
健全机制,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应急事件。全市编制并印发了《福清市突发性环境应急预案》、《福清市东张水库突发性环境应急预案》,同时建立了一支人员相对固定、训练有素的环境事件应急队伍,提高了突发性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理能力。
广泛宣传,饮用水水源保护意识深入人心。近年来,全市编印并发放《饮用水源保护宣传手册》3万册,在水源保护区及各汇水河流的主要路口处新设置70面标志牌、界牌、道路警示牌的基础上,又在流域内的142行政村设置了592面畜禽养殖举报牌。
2009-12-30 点击率【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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